有效化解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风险提示,昌平法院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一是通过案件审理打击违约行为,Y领诚信社会风尚,保障房屋买卖交易市场的稳定。二是针对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不诚信行为,将相关中介公司和有关单位、部门进行汇总,及时发送司法建议并关注回函及落实情况。三是建立与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的多方联动机制,加强法官、法官助理、人民陪审员、调解员等人员的调解能力培养,促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调解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四是重视从源头上提高当事人对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加强宣传,借助新闻媒体发布典型案例,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诉讼能力。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6个典型案例01.买卖双方须诚信房价上涨不违约基本案情2016年7月27日,王先生与史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先生向史女士购买位于昌平区回龙观某小区的房屋,成交价格为。王先生称,合同签订后,他依约向史女士支付了购房定金10万元、首付款40万元。但因之后房屋价格大幅上涨,史女士明确告知自己房子不卖了,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王先生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史女士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为了获取利益Z大化,卖方会选择违约或者阻碍合同继续履行。2.政策性因素影响买方履约能力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财政、金融等政策性因素会对买方产生一定影响。以今年3月以来,北京市连续出台多部购房政策为例,新政对购房资格、首付比例、D款等均作出严格的规定,主要目的是打击炒房。因此,今年第2季度开始,受新政影响,部分买房人在合同签订后履行完毕前,不再具备购房资格,或者受D款数额限制而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从而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或者购房款等等。3.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不规范引发纠纷现实中,房屋买卖交易手续大多由房产中介公司启动安排,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也多为中介机构印刷好的格式合同。而中介机构的居间水平和经纪人的素质良莠不齐。一部分中介机构提供的合同文本中的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忽视甚至是刻意回避本应当明确约定的期限,比如首付款的支付时间,办理还款解押手续的时间,办理银行面签的时间等等。由于期限约定不明确,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顺利履行,引发买卖双方争议。还有小部分中介人员因急于获得居间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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