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购房者都把目光投向二手房市场。由于是初次购房,不少人看不懂其中的猫腻,吃“哑巴亏”或者上当受骗。那么,购房者怎样才能买到称心的二手房?购买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记者请房产**为消费者支招。业内人士介绍,购买二手房首先要看是否具有房产证,这是一个购房常识。办理手续先查档,在房产档案无问题时办理产权交易,通过条款达成共识,再就是购买二手房时可以提前通过咨询,看有没有限制性的内容。另外也提醒广大市民:二手房交易有疑惑也可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二手房身份如何调查?业内**介绍:第一步是要卖方提供产权证书、身份证件、房产证件以及其他证件;第二步应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和产权记录,包括房主、档案文号、登记日期、成交价格等;第三步要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所购房有无D押、是否被法院查封。特别注意的是,产权有纠纷的或是部分产权,共有产权、产权不清、无产权的房子,即使房子再好也不要买,以免成交后拿不到产权证。二手房的结构通常比较复杂,有些房子还经过多次改造,结构一般较差。选购时,不仅要了解房屋建成的年代,现有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是否与产权证上所标明的一致。
原告潘某与被告江某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江某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小区某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装饰装修和配套设施设备等以15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潘某。双方在合同中还约定,C卖人江某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70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C卖人原因未如期将与该房屋相关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受人支付房屋总价款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00日未迁出的,自逾期超过30日起,C卖人应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2012年8月13日,潘某与江某双方签订了《户口迁出协议》,进一步约定江某应于2014年7月22日前将户口迁出。合同签订后,江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将户口迁出。潘某遂提起诉讼,要求江某支付未履行户口迁出义务的违约金。裁判结果昌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江某未在2014年7月22日前将户口迁出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且逾期超过30日,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房屋总价款5%的违约金,及按日计算的违约金,判决江某在七日内支付潘某违约金七万八千元,并按照每日七百八十元的标准计算,支付自2014年8月22日起至江某将户籍从涉案房屋实际迁出之日的违约金。法官提示房屋H口问题同样重要。近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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